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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乘客
伏努科沃机场广告

查询行李及遗失(无人认领)物品

如果您的行李在运输途中丢失,应首先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因为购买机票即意味着与航空公司签订合同,由航空公司对行李负责。 

个别航空公司提供在其网站查看遗失行李状态的服务:

若行李未到达,行李损坏、内装物品损坏/丢失,乘客应在离开到达大厅前联系行李查询处(Lost and Found),填写并获得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PIR)。

行李服务(航站楼A,1层)

电话:  
+7 (495) 436-77-60, 一天24小时

电子邮件:
lostandfound@vnukovo.ru

有关在伏努科沃国际机场航站楼或飞机上遗失的个人物品以及找回这些物品的程序,请通过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 foundproperty@vnukovo.ru 或致电:+7 (495) 436-28-38,每天24小时为您服务。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寻找行李的时限为21天,若仍未找到行李,乘客有权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

如果行李损坏、内装物品损坏/丢失,乘客应在收到行李后7天内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无人认领行李、捡拾和遗忘物品的处置规定

无人认领行李室

国内航线
+7 (495) 436-45-13,全天24小时服务

国际航班
+7 (495) 436-29-32,每天24小时开放

  1. 在伏努科沃国际机场内发现的无人认领物品的保管期为其存入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30天。
  2. 乘客遗忘在飞机上的物品的保管期为其存入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6个月。
  3. 无人认领行李的保管期为其存入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6个月。
  4. 无人认领行李存入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2天内免费保管。保管时间不足一天按全天计费。
  5. 乘客遗忘在飞机上和航站楼的托运行李和物品,自存入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开始计费。保管时间不足一天按全天计费。保管时间不足一天按全天计费。
  6. 在伏努科沃国际机场售票处支付无人认领、遗忘和捡拾行李的保管费用。
  7. 逾期未认领的行李和捡拾物品将被销毁。行李和捡拾物品中的易腐物品需销毁。  
  • 到达乘客的无人认领行李的保管费用 (超过48小时):每天每件150卢布(含增值税)。
  • 出发乘客无人认领的托运行李以及在航站楼和飞机上发现的无主物品(物件)的保管费用:每天每件150卢布(含增值税)。
  • 储存抵达旅客的无人认领的超大行李超过2天(48小时): 240卢布(每天每件包括增值税)。
  • 保管离境旅客被删除的托运大件行李以及在机场航站楼内和飞机上发现的无主大件行李(物品):240卢布(每1件,包括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