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日起,针对违反合同条款、站区使用规则和付费停车规则的新处罚/罚款将生效,丢失停车票的罚款金额也将发生变化。
自2024年11月25日起,停车服务资费将发生变化。对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之前投放的车辆,关税将保持不变。
为了您的方便,莫斯科伏努科沃希尔顿逸林酒店 A 航站楼街对面设有一个地下加热停车场。每天花费2000卢布。详细信息请致电:+7 (926) 537-79-46。
在 1 号、2 号多层停车场和航站楼A前的露天停车场
伏努科沃机场站前广场有两个多层停车场,各有 350 个停车位,停车场旁边还有一个区域,可再容纳 200 辆车。停车没有时间限制。您可以免费进入伏努科沃机场站前广场(出发区和到达区)15 分钟。如果您需要更多时间,可将车停在停车场。伏努科沃机场站区(出发区和到达区)为运输安全区,禁止在站区内停放车辆。
站区(出发/到达区)是伏努科沃国际机场 A、B 和 D 号航站楼附近的到达区(下层)和出发区(天桥)的车行道区域。车站广场的边界设有障碍物。车站区域不用于停放车辆,使用车站区域的特殊条件张贴在入口处的信息板上。
- 车站广场和收费停车场使用州登记车牌识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进入车站广场和收费停车场时,系统会记录车辆的国家登记牌照,并在离开时与消费者使用的车票号码进行比较,从而确保对未经授权离开车辆的控制。如果系统无法读取车辆的国家登记牌照,则应由承包商的服务人员手工处理数据,这可能会增加车辆进出的时间。
- 车辆的国家登记牌照应符合俄罗斯国际标准50577-2018规定的要求。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 12.2 条,如果国家注册商标不符合俄罗斯国际标准50577-2018 规定的要求,则该商标为非标准商标,如果在 20 米以外,在黑暗中无法读出后部国家注册商标的至少一个字母或数字,而在白天无法读出前部或后部国家注册商标的至少一个字母或数字,则该商标为不可读商标。
为控制车辆在火车站广场的停靠和停放,我们开展了以下活动:
- 莫斯科市国有机构“莫斯科停车场管理人”应疏散违反交通规则停放的车辆。莫斯科停车场管理人 «负责疏导违反交通规则停放的车辆;
- 根据2013年8月24日俄罗斯联邦内务部与莫斯科市政府签订的协议(经2013年9月21日第1706-р号俄罗斯联邦政府令批准),莫斯科第三道路检查局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主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
- 国有机构“道路交通管理中心”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
- «莫斯科助手”手机应用程序在安全区内运行,通过该程序可根据使用条款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拍照。
联系方式 | ||
电话 | +7 (495) 436-78-93 | +7 (495) 436-78-92 |
电子邮件 | parking@vnukovo.ru |
禁止在车行道和天桥上停车。
由于伏努科沃机场隶属于莫斯科市,因此机场内有交警队、违章停车自动登记车和市政服务拖车,并根据《莫斯科市行政违法法典》进行罚款。伏努科沃机场不负责管理将汽车转移到城市扣押场的过程,也不从罚款中获得资金。A 航站楼通往天桥的出口被关闭,以打击非法停车,并减少通往航站楼的拥堵。如果您将车辆留在天桥上并进入航站楼,您将无法返回您的车辆。
停车场是无保护的停车场。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并不构成仓储合同的签订。停车场管理方对车辆的丢失、被盗、损坏或故障,以及停车场内任何其他财产的丢失、被盗,包括遗留在车内的财产,概不负责。停车服务合同不是仓储合同,不包含任何其他合同的内容,根据这些合同条款,“阿夫托帕尔克”有限公司可能要对车辆或车辆驾驶人的其他财产(包括留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的安全负责。
1 号、2 号多层停车场和航站楼А前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标准
从进入停车场的第一分钟开始充电:
- 第一个整点/整小时的停车费为500卢布;
- 第二个整点/整小时的停车费为400卢布;
- 在付费停车区停车超过两小时:每全天/非全天1200卢布
- 在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恢复停车券的费用为3000卢布;
- 在两个停车位上停放一辆车,在未经许可的地方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在车道、停车场出入口以及标志线外停放车辆,应处以3000卢布的罚款。
如果消费者在支付服务费后 25(二十五)分钟内没有离开,结账柜台将退回票据,并在柜台记分牌上显示“需要额外付款”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被认为与承包商签订了提供停车服务的新合同,消费者应:
- 采取方便(而不是阻碍)其他车辆通过出口障碍的行动,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清理通道;
- 收取适当的附加费。
在确定酬金数额时,一小时的任何部分都应四舍五入到整小时,计量单位为 «卢布/小时”。在确定酬金数额时,一天的任何部分都应四舍五入到整天,计量单位为“卢布/小时”。
«阿夫托帕尔克”有限公司的服务费用(驾驶员车辆在付费停车场的停留时间)从驾驶员车辆进入其所选付费停车场的第一分钟开始计算。
必须在收到停车罚单后 15 分钟内进入出发区和到达区的航站区、停车上船/下船以及离开航站区。
考虑到已签订的《火车站广场使用协议》中的强制性(基本)条件,车辆驾驶员在收到停车券后,有机会在一段不可收费的时间内使用进入、停车上下乘客以及从火车站广场和立交桥(出发区和到达区)驶出的权利,此时,自首次进入火车站广场起,每天进入/驶出的不可收费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60(六十)分钟。
车辆自进入时起超过不可清算的期限后在车站区域和天桥(出发和到达区域)停留,应视为违反《车站区域使用合同》,并应收取罚款,但车辆在车站区域被迫停留的情况除外。
非收费时段是指在一定的时段内,消费者无需支付承包商的服务费用(违反本规则的处罚也无需支付),即:
- 在消费者支付了违反本规则的罚款后的 25(二十五)分钟内;
- 消费者为承包商在付费停车位提供的服务付费后的前 25(二十五)分钟;
- 自入场(收票)起 25(二十五)分钟内。
总不可收费时间段是从第一次进入车站广场(出发/到达区域)起,每天不超过 60(六十)分钟的不可收费时间段的总和,无需付费。
车站广场使用协议是承包商和消费者在车站广场(出发/到达区域)入口收到机票时签订的关于提供进入伏努科沃国际机场 A、B 和 D 航站楼到达(下层)和出发(天桥)区域的单独协议,并在离开车站广场(出发/到达区域)时终止。
提供停车服务的协议是指车辆进入付费停车场时,“阿夫托帕尔克”有限公司与车辆驾驶员根据驾驶员先前收到的停车单采取决定性行动而达成的协议,确认已同意车辆驾驶员接受“阿夫托帕尔克”有限公司提出的进入付费停车场境内的提议并遵守本规则,包括提供进入付费停车场境内的服务、在付费停车场境内临时停留(停留),离开付费停车场。
- 从抵达时算起,超过 25 分钟的时间间隔将收取3,000卢布/小时的罚款。
- 超过不收费的总时间(从首次进入开始,每天六十分钟),每次其后办理登机手续,如超过不收费的总时间,可被罚款3000卢布。
免费交通和使用停车位
残疾人专用车辆以及运载残疾人或残疾儿童的车辆应享有自由出行和使用停车位的权利。内务部、联邦安全局、紧急情况部、救护部门、通信部门、城市紧急服务部门的专用车辆,以及与执行公务有关的专用车辆,也享有免费乘坐和使用停车位的权利。
伟大卫国战争的参加者有权免费乘车和使用停车位,条件是在停车场停留不超过三小时。
停车时间倒计时从您进入停车场时收到停车券的那一刻起开始。在多层停车场一楼和二楼以及多层停车场出口处的自动取款机上付款。航站楼A对面的露天停车场可在停车场出口处的自动取款机上付款。离开停车场时,必须将停车券插入退房柜台。如果正确及时地支付了停车费,隔离栏会自动打开。
如果停车券丢失或损坏,司机应赔偿物质损失3,000卢布,并支付在停车场停留的时间。
更多信息请致电:+7 (495) 436-78-93、+7 (495) 436-78-92。此外,如果您对停车设备的操作和停车服务的付款程序有任何疑问,可按出入口柜台和自动取款机上的呼叫按钮与停车调度员联系。
停车场是无保护的停车场。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并不构成仓储合同的签订。停车场管理方对车辆的丢失、被盗、损坏或故障,以及停车场内任何其他财产的丢失、被盗,包括遗留在车内的财产,概不负责。停车服务合同不是仓储合同,不包含任何其他合同的内容,根据这些合同条款,“阿夫托帕尔克”有限公司可能要对车辆或车辆驾驶人的其他财产(包括留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的安全负责。
停车场运营商 Avtopark LLC
INN: | 7729791040 |
OGRN: | 1147748009166 |
联系电话: | +7 (495) 436-78-92 |
电话: | 119027, г. Москва, ул. 1-я Рейсовая, д. 1 корп.3 |
E-mail: | parking@vnukovo.r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