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行李未送达、已损坏或丢失了部分物品。
在不离开行李领取处的情况下,您需要报告行李故障(丢失/损坏/遗失部分物品)。在失物招领处,出示您的运输文件(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后,您将获得一份行李运输故障证件。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由承运航空公司决定是否接受故障索赔。
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的截止日期:
- 国内航空运输 — 6 个月内(在行李延迟交付/丢失/损坏的情况下);
- 国际航空运输:
- 在行李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 — 自收到行李之日起 7 天内;
- 在行李延迟交付的情况下 — 自乘客收到行李之日起 21 天内;
- 行李丢失 — 18 个月内。
查询行李搜索状态
如果您乘坐过以下航空公司的航班,您可以在线查询行李状态:
有关其他航空公司,请使用行李搜索。
被遗忘的事物
如需了解在伏努科沃机场航站楼内或飞机上遗失的个人物品及其找回程序,您可以把书面询问发送至:foundproperty@vnukovo.ru 或电话:+7 (495) 436-28-38,整24小时地。
联系方式
行李领取柜台
这些柜台位于 A 号航站楼的国内和国际行李提取区。
电话:+7 (495) 436-77-60,整24小时地
无人认领行李室
国内架空线路:
+7 (495) 436-45-13,整24小时地
国际航空公司:
+7 (495) 436-29-32,整24小时地
无人认领行李、移走和拾到物品的放行规则
- 在飞机上或伏努科沃机场航站楼内发现的个人物品,自收到之日起在无人认领行李室存放的期限为6月。
- 无人认领行李的保管期限为 6 个月,自收到行李并将其存放在无人认领行李室之日起算。无人认领的行李可免费存放 2 天,从到达机场无人认领行李房的当天算起。*非全日费用与全日费用相同。
- 对于乘客在飞机上和伏努科沃机场航站楼内遗忘的个人物品,从到达机场无人认领行李室的第一天起开始收取保管费。*非全日费用与全日费用相同
- 因各种原因从航班上取下的乘客行李,在国内航空公司的无人认领行李室可免费存放 2 小时,之后将根据组织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 无人认领的行李、移走的行李和拾到物品可在伏努科沃国际机场售票处付款。
- 在搜查期间,如果行李在存放一段时间后或在不利的环境条件下变质,机场工作人员有权立即销毁全部或部分易腐行李。
- 失主逾期未收到的行李和拾到物品将被销毁。
服务名称 | 应用 | 费率(卢布),含增值税 |
---|---|---|
存放在机场综合大楼境内和飞机上发现的无人看管物品(东西) | 1位置/天 | 162 |
存放在机场综合大楼境内和飞机上发现的超大无人看管物品(东西) | 1位置/天 | 258 |
离境乘客托运行李的存放 | 1位置/天 | 420 |
存放离境乘客已移走的超大托运行李 | 1位置/天 | 720 |
寄存入境乘客无人认领的行李超过 2 天(48 小时) | 位置/天 | 162 |
寄存入境乘客无人认领的非超大行李超过 2 天(48 小时) | 位置/天 | 258 |